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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01-2019-37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26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19〕37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1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2019年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浉河区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19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暂分为四类。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四、工作任务

(一)成立专门机构。7月15日前,完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办公室)组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规章制度。7月底前,办公室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着眼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工作方案和规范要求。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制定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信阳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信阳市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方案》,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信阳市教育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房产服务中心制定《信阳市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制定《信阳市旅游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制定《信阳市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公共交通场所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方案》。所有成员单位都要按照职责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开展业务培训。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1次;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和街道办事处要制定辖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分批次逐步展开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每年培训不少于 2 次(每半年1次),街道办事处培训不少1次。市教育体育局要分批次逐步完成市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要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家政公司分别完成导游、酒店服务员、保姆的培训;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医疗单位做好本部门医疗从业人员的医疗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管委会(开发区)及各成员单位落实〕

(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体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7月15日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直接组织的方式,完成示范小区和公共机构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的设置工作;7月底前,完成对现有运输车辆的改造,配备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9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按照分散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的易腐垃圾处理原则,全面启动易腐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并分别开工建设1-2座有害垃圾专门暂存场所和1—2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五)开展街道示范片区创建。6月底前,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确定一个街道,开展好以街道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创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扎实开展“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商场)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七)开展检查考评。办公室成立督导考评组,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采用民意调查、抽查暗访、第三方考核等方式,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

(八)开展工作总结。12月底前,逐级开展经验总结,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措施。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中心城区3.5万户试点由市级财政保障,其它部分由县区财政保障。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供销社要督促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选址筹建工作,尽早解决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真正把“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处理体系。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企业和人员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市督查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序开展。

 

附件:1.信阳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2.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信阳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任务分解

 

1

 

市城市管理局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2019年6底前,完成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工作,9月底前,督促各县区开工建设足够处理能力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违法督查曝光平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市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2

 

市委宣传部

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内容,对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单位,在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中予以扣分;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负责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组织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督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落实《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

 

3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负责对市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协调市属新闻媒体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监督指导宾馆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酒店评优评佳内容。

 

4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市本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配合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5

市卫生健康委

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

 

6

 

市教育体育局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组织编写垃圾分类教材;分批次完成市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垃圾分类工作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在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7

市工业信息化局

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场,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

 

8

 

市民政局

 

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严格规范对社区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9

市财政局

负责市级财政承担的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经费,并落实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等相关经费;负责牵头组织所属国有企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0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做好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的落实,负责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项目规划管理中,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等相关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11

 

市生态环境局

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1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督促建筑工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3

市房产服务中心

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促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指导物业企业做好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

 

14

 

市交通运输局

督促公交站场、客运站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对属于危险货物的有害垃圾运输企业进行监管。

 

15

 

市商务局

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规范民营废品回收点的运营和管理。

1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处置餐厨垃圾并与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建立餐厨垃圾处置台账;动员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进行源头减量,鼓励净菜上市,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17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推进、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管检查机制。

1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19

市供销合作社

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牵头搞好“资源回收日”活动,负责大件垃圾和废弃纺织品的回收利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

20

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监督所管理的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21

 

共青团信阳市委

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少年队”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并组织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学校、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参与垃圾分拣等各种形式体验活动。

22

市妇女联合会

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使“垃圾分类从家庭起步”成为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并注重创新形式,多角度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23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

按照职能积极配合市、区政府做好垃圾分类的协调、宣传和保障工作并积极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24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

为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措施和对街道(乡镇)、相关单位的考核标准等工作。负责对不按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执法。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由各街道(乡镇)、相关单位负责,形成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体系。

 

25

全市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按照本方案积极配合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附件2

 

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尚朝阳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新会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邵 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叶中洲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宗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霍 宏   市财政局局长

        张山高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苏锡凌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 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 强   市民政局局长

        李东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立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体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朱时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饶祖明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胡培刚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郭 珂   市商务局局长

        方忠贵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亚玲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孙云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书动   中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辉   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吴 昊   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扶 林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刘庆东   共青团信阳市委书记

        于海忠   浉河区人民政府区长

        董立淳   平桥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 旋   羊山新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杨春丽   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书记

        陈 伟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梁玉峰   上天梯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赵安虎   鸡公山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饶祖明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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