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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01-2019-90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9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26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羊山新区东片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文〔2019〕90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羊山新区东片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信政文〔2019〕90号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信阳市羊山新区东片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2019〕1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信阳市羊山新区东片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信阳市羊山新区东片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北靠北环路、南依宁西铁路、西起新二十街、东至羊山新区东边界,总面积约 14.1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13.64平方公里。

三、要充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因地制宜、适度开发,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坚持适度超前、可持续发展,发展新兴产业,融业于城,全面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四、要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眼前和长远之间关系,把握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促进产城融合。结合该片区浅丘山谷多、塘堰密布特点,发展空间相对充足的资源禀赋及地域文化特征,按照该《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及各项控制指标,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将片区打造成高端商业服务区、生态城市样板区和品质生活区。

五、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系统及用地布局,贯彻《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各种资源,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提升对新兴产业发展、人口集聚的支撑能力。

六、《规划》是羊山新区东片区城市建设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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