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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01-2019-87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5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26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平桥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文〔2019〕87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平桥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

信政文〔2019〕87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信阳市平桥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2019〕17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信阳市平桥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平桥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北接宁西铁路,南到滨河大道,西临华豫电厂,东至京港澳高速,总用地面积912.6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03.89公顷。

三、要紧扣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加快构建现代生产体系、城镇体系、自主创业体系”的发展目标,坚持产城融合,注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

四、要完善产业集聚区功能,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梳理、建设好公共开放空间,把平桥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产业结构合理、主导产业突出、功能复合、环境优美的现代产业集聚区。

五、要贯彻《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各种资源,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提升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能力。

六、《规划》是平桥产业集聚区城市建设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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