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对新建市场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搞好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和信息、储运、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二)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是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物业管理科、市场建设科、经营开发科、监察科6个科室。下属浉河中心、平桥中心、明港中心3个正科级差供单位,共有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公开的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总计2100.7025万元,支出总计2100.702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245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2100.7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拨款1925.70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2100.7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7025万元,占86.91 %;项目支出275万元,占13.0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00.7025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59.2459万元,增长2.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7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687.5601万元,占年初预算80.33%;教育及培训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0 %;运转类项目支出275万元,占年初预算13.09%;专项资金类项目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住房保障类支出138.1424万元,占年初预算6.5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5.7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9.7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85.9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25万元。原因: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编制没有到位,没有编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用途车0辆,特种用途车主要是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附件:2019年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