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二)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职能科室有:办公室、研究室、协调督查科、信息宣传科、政治部、市法学会联络科、市综治一科、综治二科、综治三科、综治四科、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综合科和调研科、市维稳信息科。没有所属单位,公开的就是本级预算。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收入总计1523.52万元,支出总计1523.5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5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收入预算152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3.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支出预算152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52万元,占47.5%,项目支出800万元,占5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23.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45.55万元,增长3.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2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399.25万元,占年初预算9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9万元,占年初预算4.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4.55万元,占年初预算1.61%;住房保障(类)支出36.82万元,占年初预算2.4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3.52元,其中:人员经费56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1.0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41.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委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23.52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2019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