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信阳市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信阳市金融工作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金融工作局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金融工作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信分支机构;引进市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信阳;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3、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
4、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5、根据国家、省级有关金融监管法规、规章或省级金融监管部门授权,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政审批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配合中央驻信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属地金融监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8、配合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9、负责全市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金融工作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信息科、银行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地方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
所属的事业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的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2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2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2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收入预算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支出预算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2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12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教育及培训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运转类项目支出120万元,占年初预算10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0万元。原因: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特种用途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信阳市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