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5月15日在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信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信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带领各部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稳中求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7亿元,为预算的101.6%,比2017年同口径增长10.2%(下同);税收完成7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4%,增长18.6%;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2亿元,增长18.7%,占全市支出总量的85.4 %。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4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亿元),为预算的90.3%,下降2.7%,主要是受出山店水库耕地占用税下降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税收完成2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8.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7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5%,增长18.1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9.7亿元,为预算的90.2%,增长38.6%;主要是县区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6.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0.2%,增长45.7%。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8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亿元),为预算的22.8%,下降4.8%;主要是受市场行为影响,市级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2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0.9%,增长135.8%,主要是市级重点基建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市级编制收支预算,因此2018年全市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数字一致。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13亿元,为预算的125.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9亿元,为预算的93.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1亿元,为预算的120.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0.6亿元,为预算的114.8%;当年收支结余10.4亿元,滚存结余93.8亿元。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2亿元,为预算的133.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9亿元,为预算的119.5%;当年收支结余3.3亿元,滚存结余17.2亿元。
(二)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全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322.3亿元(一般债务165亿元、专项债务157.3亿元),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22.9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债务73.6亿元、专项债务49.3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199.4亿元(一般债务91.4亿元、专项债务108亿元)。
截至2018年底,汇总统计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37.2亿元(一般债务115.9亿元、专项债务121.3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67.2亿元(其中:市直23.6亿元,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43.6亿元;一般债务40.3亿元、专项债务26.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170亿元(一般债务75.7亿元、专项债务94.3亿元)。市级和县区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财政部规定的限额。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债务数据均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准确的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2018年主要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支持实施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供有力保障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及时研究出台规范文件,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借、用、还”相统一的举债机制,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划定了政策“红线”。全面开展隐性债务摸底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和风险状况。积极组织开展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和PPP项目摸底核查工作,及时制定《关于信阳市政府性债务摸底情况和风险化解方案的报告》(信文〔2018〕81号),并按照风险化解方案及时消除和整改了一批风险隐患。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所有政府债务项目纳入监控范围,对全口径政府债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在严堵违规举债“暗道”的同时,着力拓宽规范举债的“明渠”。2018年全市累计争取省级转贷债券70.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3.5亿元,有效发挥了政府规范举债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市共筹集扶贫资金44.8亿元,对接安排项目1989个。全市扶贫资金支出43.2亿元,扶贫资金支出进度96.5%,其中:专项扶贫资金20.7亿元,支出20.3亿元,支出进度98.4%,高出省定支出进度6.4个百分点;统筹整合资金43亿元,支出41.5亿元,支出进度96.4%,高出省定支出进度16.4个百分点;市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24亿元。投入资金6.3亿元,扶持1848个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扶贫资金县级监管操作规程,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全市节能环保支出9亿元,增长33.3%。其中:市级预算安排大气环境质量专项资金3亿元,持续支持我市实施蓝天工程建设;市级统筹资金1.2亿元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碧水工程建设;市级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05亿元,推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级预算安排2亿元,支持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争取1.3亿元项目资金,支持潢川县、平桥区和息县争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统筹资金0.1亿元,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落实林业资金3亿元,完成造林37.63万亩,位居全省前列;市县政府投入财政资金8.8亿元撬动社会和金融机构资金7.6亿元,支持国土绿化提升暨生态廊道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35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集中居住型村庄平均林木绿化率、分散居住型村庄平均林木绿化率稳步提高。
2.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力支持深化“项目建设年”活动。统筹安排征地拆迁资金5.2亿元,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重大项目实施;安排重点项目建设前期经费1.1亿元,推动 25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安排新增政府债券3.3亿元,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我市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运用,全市全年纳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PPP项目库64个,总投资额742.9亿元。成功落地项目16个,总投资额123.6亿元。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有13个项目采用PPP模式,全部进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匡算投资约339.3亿元。
大力支持企业发展。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涉企)51项,取消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9项,降低政府性基金收费标准1项,另有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税收。通过一系列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全市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8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市23131户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1.5亿元。全市共计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或还贷周转金3.2亿元,资金投放额度10.7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额度71.3亿元,支持企业项目479个。支持制造业强市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工业、烟草、白酒等行业转型升级和担保降费奖补资金0.2亿元,支持我市各类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支持国企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争取资金0.3亿元,支持中央下放企业和省市属国有企业“四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强农惠农补贴资金36.4亿元,主要包括:争取上级资金15.3亿元,推进干线公路、农村道路、内河航运项目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0.2亿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争取各类水利项目资金7.8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争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亿元,用于淮河航运工程、灌渠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争取千亿斤粮食和质量安全项目建设资金2.1亿元,用于我市高产稳产粮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争取农机补贴资金1.5亿元,补贴农机具5479台(套),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3亿元;落实水库移民直补资金1.2亿元。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0.6亿元。争取8个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建设奖补资金0.7亿元。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亿元,增长14.8%。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62元和15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90元。累计支出养老金42.7亿元,保障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累计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资金9.3亿元。投入就业资金1.8亿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平等就业、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等一系列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形成了以创业促就业的长效机制。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19.8亿元,增长18.7%。其中:下达学前教育奖补资金0.7亿元,用于鼓励和引导地方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7.2亿元;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专项资金1.1亿元;落实补助资金1.6亿元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下达全市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 2亿元;下达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0.8亿元。
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3.6亿元,增长16.2%。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55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60元提高到86元。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争取全民健康工程资金3.2亿元,用于县级医院建设。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安排文化事业支出2.7亿元,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进行补助;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政策。
支持住房保障建设。投入9.7亿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增长7.6%。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38个、13771套。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亿元,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支持其他社会事业发展。从统筹资金管理、狠抓增收节支、加强库款调度、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着手,扎实做好“三保”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县区切实落实“三保”支出,不留缺口。足额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宗教问题综合治理顺利开展。积极支持“雪亮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4.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
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和总体部署,全力推动全市财政改革,财政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成效初步显现。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全面建立。2018年,成功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上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本建立健全了全口径预算体系。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各级财政通过统一的部门预算编制信息系统,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基本规程编制部门预算。坚持切合实际、量力而行的原则,将基本支出中可以固定额度的项目建立了标准;探索建立了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取消政策到期、预定目标实现、绩效低下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以及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专项。严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对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予以实质整合。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出台《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清理市级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的通知》(信财预〔2018〕157号),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仅市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6亿元。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范围和方式方法。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市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从公开时间、内容、范围和细化程度各方面都在2018年全面达到了与省级同步。稳步推进绩效管理。科学界定财政作用边界,逐步探索“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实施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出台《信阳市财政局预算管理流程优化方案》,在市直实施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工作,以预算管理需求为核心,设计更加科学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业务流程信息化全覆盖;将内控机制与业务运行有机结合,推进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将监督检查嵌入主体业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流程环节和活动,增加对业务盲点的管理,确保人员与资金安全;突出预算单位主体地位,有效解决资金使用“碎片化”和预算执行效率偏低的问题。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幅持续回落,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日益加剧,财政困难进一步凸显,各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力较大;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调整优化,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市级财政暂付款和借出款规模较大,亟待清理规范;个别地方和预算单位法治意识不强,预算约束力不足;虽然全市整体债务规模可控,但个别区域仍存在一定债务风险;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
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打好“四张牌”,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为8%,略高于全省增长预期目标;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不低于70%。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县区财政部门要认真测算本级收入指导性计划,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影响,实事求是确定收入预期目标。
(一)2019年主要收支政策
1.强化财政收入管理,着力壮大财力支撑
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利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突出做好土地经营文章,抓好土地收储供应,垄断一级市场,统一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土地出库和土地交易。持续推进“三块地”改革,积极收储具备收储利用潜力的土地,努力实现年内市级土地出让收益达到80亿元,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不足;创新融资方式,盘活优质资源,壮大财力支撑,为民生改善、项目建设、城市发展提供保障。
2.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省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切实降低增值税税负,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抓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促进扩大居民消费,推动新动能成长;抓好降低社保费名义费率政策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继续实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和政策渠道,围绕打好“四张牌”,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手段,推进智能制造、现代物流、新型材料等重点产业转型发展。积极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财税政策。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妥善处置“僵尸企业”。规范有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3.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力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加快资金拨付,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如期完成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年度目标,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认真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及时偿付债券本息,坚决避免政府债券兑付风险。全力支持精准脱贫。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继续抓好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提升整合的质量和成效。市级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实现“两个高于”的目标,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保障。据实足额安排小额扶贫信贷保险补贴和风险补偿金,综合利用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财政激励政策,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支持脱贫攻坚。积极争取省级扶贫开发基金支持我市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深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对接。强化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污染防治。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十个标志性战役,认真贯彻上级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积极支持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农村垃圾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支持创建全国森林城市。认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健全机制,加快进度,提高质量,尽快让已投入资金发挥出应有的效益,为下一步更好争取上级支持奠定良好基础。继续严格实施月度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从源头上管控和改善环境状况。支持建立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及抵质押融资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4.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支持乡村旅游、健康养老、商贸物流等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突出规划引领,统筹高标准粮田为平台统筹千亿斤粮食、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等资金,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服务体系健全的农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投入力度。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全力支持全域旅游发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5.抢抓政策机遇,支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抢抓《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批复实施和国家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机遇,用足用好地方专项债券政策,重点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公路、市政设施、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水利工程、生态环保等领域,谋划好、落实好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做实项目前期工作,避免出现专项债券资金闲置,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统筹财政资金,综合运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支持羊山森林植物园、四一路铁路立交桥改扩建、新十八大街南段贯通、市老年活动中心等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大力争取上级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范有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力促一批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充分发挥PPP对补短板、稳投资以及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的独特作用。
6.合理增加投入,持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科学合理加大教育投入。巩固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提高我市人均教育支出水平。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和“大班额”问题。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强化内涵式发展导向,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提升资助精准度。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财政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2元;将城市低保提高至每人每月274元、农村低保提高至每人每月166元;提高城乡居民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社会散养和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至800元和120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52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按人均5元提标。用好就业专项资金,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支持农民工、退役士兵、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城乡居民最低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等标准,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整合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7.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基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把钱花在刀刃上。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二)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初步统计,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3亿元,增长8.6%;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7亿元(不包括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的债券资金和追加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同口径增长15.7%。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6.7亿元,其中: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4亿元,财政体制上解收入12.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调入资金27.2亿元,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亿元。
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亿元,按财政体制调整后新口径增长8%测算。其中:税收收入9.7亿元,按财政体制调整后同口径增长10%;非税收入10.4亿元,增长6.2%。
支出安排。2019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6.7亿元,其中:市直支出74.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市直(含待分配资金)支出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4亿元。
市直支出74.3亿元,同口径增长45%,主要是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增资政策,整合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投入等。其中: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6.9亿元,占36.2%;项目支出47.4亿元,占63.8%。
(2)市属区一般公共预算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3亿元,其中:区级地方收入11.5亿元,增长9.9%,上级补助收入2.4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亿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3亿元,其中:区级支出9.3亿元,上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7亿元。
3.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安排。2019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3.1亿元,增长377.7%,主要是继续紧抓“三块地”改革,加快市级收储土地出让,使市级实现足额收益分成,缓解一般公共预算刚性支出压力;加上上年结转资金和提前告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收入总计105.3亿元。
支出安排。2019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7.8亿元,增长232%,主要是集中财力全力支持市级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和用好土储专项债券加大土地储备量;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105.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2)市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2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0.2亿元。
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亿元,主要是:机关社团所属企业利润收入0.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5。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1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补助支出0.003亿元、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0.094亿元。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据。
5.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6亿元,增长14.2%;支出安排19.4亿元,增长11.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8亿元,支出9.1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亿元,支出5.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亿元,支出3.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6亿元,支出0.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8亿元,支出0.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亿元,支出0.2亿元。
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因体制不健全,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分别归并在浉河、平桥两区和市级、潢川县计算。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信阳市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19年4月底,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17.9亿元,其中:基本支出8.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1—4月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9亿元,主要是预拨市直单位常规性事业发展支出和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支出等。
为切实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今年财政厅首次提前下达了部分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并要求编入预算,我市共3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额度3.5亿元、专项债务额度33.8亿元。结合预算安排,市级留用2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额度3.5亿元(市直2.4亿元、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1.1亿元),专项债务额度20.2亿元,全部为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分别由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具体使用;转贷县区13.6亿元,均为专项债务额度。
三、2019年加强财政管理措施
(一)继续抓好预算法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开展预算法学习宣传,加强对各级贯彻实施预算法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立对政府预算编制质量、预算公开透明等的考核奖惩机制,引导全市各级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市与县(区)权责利划分,推动我市加快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体系,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进一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支出划转基数核定等配套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地方税体系建设进展,提前谋划研究,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收入划分的改革方案,促进我市财政更加均衡协调发展。
(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切实防止出现公开不规范或网站无法打开等问题,提高财政透明度。提高中期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逐项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政府部门支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紧跟省级进程,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计划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过程全周期跟踪问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健全民生支出管理机制。围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探索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政策、保障范围、支出标准和决策流程等。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严格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面分析有关政策对财政支出的当期和长远影响,不做过高承诺,不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政策可持续。完善民生支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财政综合能力评估,及时纠正过度福利化、超财力安排的支出政策或项目。
(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各级人大审查批准预算以及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严格在规定期限内批复部门预算和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积极盘活各领域“沉睡”的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预算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其他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坚持先有项目预算、后购买服务。加强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暂存暂付款项目。全面实施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
(七)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结合省级出台管理措施,尽快健全项目控制机制,严格将专项债券与项目对应,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加快债券支出使用进度,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允许使用财政库款提前开展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建设。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财预〔2018〕171号)精神,加强对全市隐性债务的核查,对政府债务实施全方位监控,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行为。持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按照“谁举借、谁负责”“谁决策、谁担责”原则,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形成震慑效应。
(八)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建立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按照权力责任清单,建立考核、薪酬、违规投资问责、招投标、加强监管等管理办法,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良好局面;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资金存放和理财、三重一大、人事、投资等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责任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制度的有效执行,切实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管物的良好机制。建立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加强市属国有资产类、投融资类企业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对企业债务风险实行动态监测,建立企业债务月度统计制度,重点监测资产负债率、债务结构、偿债能力等重要指标变化,全面掌握企业债务风险情况。加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管理,引导企业贯彻落实资产负债管控要求。督促企业要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遏制违规增加政府债务或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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