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对新建市场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搞好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和信息、储运、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2.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物业管理科、市场建设科、经营开发科、监察科6个科室。下属浉河中心、平桥中心、明港中心、羊山市场建设管理处4个正科级差供单位,共有5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有二级预算单位4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本级和所属4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2 信阳市浉河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3 信阳市平桥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序号 单位名称
4 信阳市明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5 信阳市羊山市场建设管理处
第二部分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09.23万元,支出总计3423.5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395.03万元,增长76.9%,支出增加1715.67万元,增长100.46%。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补缴及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长、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补缴及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20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8.4万元,占55.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40.83万元,占44.9%。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4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3.5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76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8万元,下降2.52%。变动的主要原因:按照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982.7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4.84万元,增长16.09%。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4.84万元,增长16.09%。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6.28万元,占89.59%;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6万元,占2.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08万元,占3.33%;住房保障支出99.11万元,占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8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和社保缴费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6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7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社保缴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开支。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开支。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6.08万元,支出决算为6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开支。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9.11万元,支出决算为9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开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2.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事业单位补贴。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274.83万元,增长16.09%。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的3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2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预算的52.0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6万元,下降1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5万元,下降1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3.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4万元,占3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7万元,占62.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厅(局)机关和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会议等。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谈判和磋商等。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5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创卫督查和检查使用。2017年期末,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7万元。主要用于对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提高交流学习招待。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0个、来访人员5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7年度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7年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职工工资差额。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