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信阳市文明办)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活动的意见、规划和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活动和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开展。
3、负责做好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城区、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
4、总结、宣传和树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6、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等。
(二)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信阳市文明办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下设秘书科、创建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科和志愿服务工作站4个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收入总计192.2854万元,支出总计192.285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854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收入预算192.2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28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支出预算192.2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854万元,占68.80 %;项目支出60万元,占31.2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2.2854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8.9854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2.2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90.8818万元,占年初预算47.27%;教育及培训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0 %;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34.227万元,占年初预算17.8%;运转类项目支出60万元,占年初预算31.2%;住房保障类支出7.1766万元,占年初预算3.7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2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0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4.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明办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2.2854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文明办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在评价中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0个,分别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五大创建”工作、道德模范评选学习宣传等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共涉及预算资金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文明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