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别
(一)办结方式:即办
(二)发起方式:纳税人
(三)全省通办:是
(四)网上办理:是
(五)适用层级:县(市、区)级
二、业务概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该事项不适用实施“一照一码”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应报送资料
序号 | 附列资料名称 | 份数 | 报送类型 | 报送条件 |
1 | 《变更税务登记表》 | 2 | 必报 | |
2 |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 1 | 条件报送 | 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发生变化 |
3 | 《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 1 | 条件报送 | 临时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发生变化 |
4 |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1 | 条件报送 | 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发生变化 |
四、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提交电子资料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0371-12366
七、受理部门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可通过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