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基本情况
(一)市信访局主要职责
(二)市信访局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基本情况
(一)市信访局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综合指导全市群众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信访条例》等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信访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和信访评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信访、网络信访和手机短信信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协调组织市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市直机关干部下访督查信访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驻京、驻省信访劝返工作。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信访事项及群众赴京到省来市上访和突发信访事件;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办理信访案件,审结要结果案件;负责组织开展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要信访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调查研究,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参考和决策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群众工作、信访工作执行情况的考核、通报,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奖惩建议;负责对市委拟提拔任用干部有关信访稳定工作履行职责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指导群众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指导信访工作信息化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信访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信访局现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办信与人民建议征集科、接访与法律咨询服务科、协调联络科、复查复核科、督办查办科、网络投诉管理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共9个科室,下设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无独立财政账户。部门预算单位仅有信阳市信访局。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收入总计1001.8571万元,支出总计1001.857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77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收入预算1001.8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85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支出预算1001.8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8571万元,占50.09 %;项目支出500万元,占49.9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01.8571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1.777万元,增长0.1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85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474.6596万元,占年初预算47.38 %;教育及培训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0 %;运转类项目支出500万元,占年初预算49.91%;住房保障类支出27.1975万元,占年初预算2.7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1.85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3.6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文明奖、预增发、信访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74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31.8504万元,主要包括: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会议费、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相同。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7 年相同。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信访局2018年机关运行支出预算1001.8571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信访局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