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阳市委农办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信阳市委农办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委农办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委农办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委农办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委农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指导全市“三农”工作;牵头研究拟订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及全市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全面开展信阳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
2.负责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信阳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牵头协调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负责试验区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评比、奖惩。
3.组织开展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信阳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和“三农”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反映试验区建设和“三农”工作的动态与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能够指导实践的系统理论成果,尽快争取国家级试验区的牌子。
4.督促、指导涉农部门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
5.以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抓手,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总体要求,整合资源、整合资金集中用于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培育典型,打造亮点,加快推进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信阳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阳市委农办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市委农办共设4个内设机构和一个二级机构,设有综合科、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科、宣传信息科、督查科和正科级事业全供二级机构信阳市农村产权交易指导中心。共有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1人,事业全供3人。其中,实有正处1人,实有副处5人,实有正科5人,副科2人,司机1人;八级管理岗位1人,九级管理岗位2人,农办另有退休主任科员1名。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收入总计575.5394万元,支出总计575.539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202万元,减少2.2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市委农办2018年收入预算575.5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5.5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支出预算575.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5394万元,占33.97%;项目支出380万元(其中农办专项经费120万,农民大学专项经费200万元,美丽乡村联盟基地指挥部专项资金60万元),占66.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5.539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202万元,减少2.2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5.5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95.5394万元,占年初预算33.97%;教育及培训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项目支出380万元,占年初预算66.03%;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5.5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5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预增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8.9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我单位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管理要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对信阳农民大学每年度的培训资金项目进行重点评价。涉及资金共2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注:根据本单位预算说明结合实际工作,作出专业名词的说明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委农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