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主要职责
(二)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注:根据本单位预算说明结合实际工作,作出专业名词的说明解释。)
附件: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主要职责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完成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中共信阳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机构设置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承办委员会机关日常事务。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收入总计58.1167万元,支出总计58.116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89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新增了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58.1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11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58.1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167万元,占55%;项目支出26万元,占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8.1167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3.389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新增了工作任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8.11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30.6736万元,占年初预算53%; 运转类项目支出26万元,占年初预算45%;住房保障类支出1.4431万元,占年初预算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1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12.2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以及更新办公家具。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一致。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一致。主要原因:2017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公车改革政策已经落实,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2465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内容包括0设备购置、0实施费用等。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拟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万元,主要对九三学社换届大会相关费用(二类会议)6万元,会议费10万元,调研经,1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九三学社信阳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