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阳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信阳市委统战部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委统战部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注:根据本单位预算说明结合实际工作,作出专业名词的说明解释。)
附件: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委统战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设置、职能。
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各方面的情况、抓创新抓重点抓特色,推动统战工作出彩出果,引导统一战线成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造福信阳、添彩中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广泛力量支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信阳市委统战部机构设置
信阳市统战部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共有信阳市委统战部机关办公室、干部科、民主党派科、政策研究室、经济联络科、理论宣传科、民族宗教科、侨务对台科、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科。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收入总计620.2782万元,支出总计620.278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9761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支出。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收入预算620.2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0.27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支出预算620.2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2782万元,占58%;项目支出260万元,占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20.2782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47.9761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20.27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343.5747万元,占年初预算55 %; 运转类类项目支出260万元,占年初预算42%;住房保障类支出16.7035万元,占年初预算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0.2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7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123.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原因:2017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公车改革政策已经落实,根据上级要求,根据自身业务安排。
3、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 年一致。2018年我单位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3.904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内容包括办公设备以及更新办公家具。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0万元,主要对统战部机关一般公共管理事务26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