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动农业由增产向提质增效转变,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加快实现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根据《河南省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虾稻米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虾稻米产业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正在从“吃的饱”向“吃的好、吃的安全、吃的营养、吃的健康”转变,对农产品的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稻虾共作”主要利用小龙虾生长与稻田之间形成可循环的生态链,优化农业生态环境,具有稳粮增效、节肥减药、种养结合等显著特点。在“稻虾共作”生产过程中,不打农药,不追施化肥,生产出的稻米达到无公害或者绿色农产品标准,大大提高了稻米品质和生产效益,有效增强了稻米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我市“稻虾共作”面积逐年增加,由最初的几万亩发展到2018年的30多万亩。“稻虾共作”面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向好发展。近几年的实践证明“稻虾共作”经济效益显著,生态功能彰显,是目前我市最具有广阔发展潜力的新型农业产业。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快虾稻米产业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品牌农业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基础,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途径,是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迫切需要。只有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市“稻虾共作”规模不断扩大,推动虾稻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才能全面提升信阳农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参与的发展思路,达到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优质化,不断扩大“稻虾共作”面积,强化虾稻米的品牌创建,促进经济、生态效益显著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市虾稻米产业发展到110万亩(含固始)(各县区年度发展规划见附件),虾稻米产值达到35亿元以上。虾稻米通过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创建“信阳虾稻米”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种养面积300亩以上的“信阳虾稻米”标准化生产基地27个。每个县区培育信誉度高、带动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营销好的“信阳虾稻米”加工企业3-5家。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规划指导。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充分利用我市水资源丰富、水质清新等优势,在抓好常规水稻种植的同时,对适合发展“稻虾共作”的田块进行认真调查,摸清底数,在综合考虑经济成本、市场销路、环境承载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虾稻米发展规划。引导水源充足、排水通畅、地势平坦、无污染的稻田的农户积极发展虾稻米生产,推动全市虾稻米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对现有的粗放式“稻虾共作”基地的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打造一批高产、高效、可观光的虾稻米生产基地。
(二)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市场发展前景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生产加工设备较齐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方式,不断扩大虾稻米生产经营规模。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不断增强虾稻米生产加工企业的引领带动能力。支持虾稻米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虾稻米加工带动种苗、农资、种植、养殖、销售、休闲等全产业链条发展。
(三)加强品牌创建和保护。市农业局、水利局负责组织“信阳虾稻米”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叫响“信阳虾稻米”区域公用品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信阳市虾稻米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政府指导、市场运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的“信阳虾稻米”品牌保护机制,保障“信阳虾稻米”健康发展。
(四)强化产业扶持脱贫。积极实施虾稻米产业发展带贫增收致富行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贫困户”等经营模式,通过代耕代种、土地入股、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发展虾稻米产业,实现增产增收。帮助贫困户与虾稻米加工销售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企业加工销售增值收益,实现增收脱贫。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虾稻米产业发展作为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信阳虾稻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照虾稻米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对各县区进行年度考核。
(二)加大扶持支持力度。将涉农项目资金向虾稻米标准化示范基地倾斜,支持虾稻米规模经营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先进加工设备,引进先进加工技术等。市财政支持“信阳虾稻米”地理标志认证,创建“信阳虾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对成功创建绿色、有机“信阳虾稻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各县区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并纳入预算,支持虾稻米产业发展,支持建设“信阳虾稻米”生产可追溯系统和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系统,并达到全覆盖,确保“信阳虾稻米”品质优、效益高。
(三)强化指导培训和服务。全市农业和水利部门要对虾稻米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信阳市虾稻米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系统培训,实现虾稻米标准化生产。要指导虾稻米加工企业与虾稻米生产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订单生产全覆盖。要积极为虾稻米加工企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支持产品进超市、进社区,不断拓展虾稻米销售市场。要利用“互联网+”“益农信息社”等信息服务平台,拓展虾稻米营销渠道,确保虾稻米产的出、销的掉、卖的好。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采取电视讲座、刊登技术要点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展虾稻米产业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广大农户主动参与虾稻米产业发展的积极性。要通过举办研讨会、产品推介会等形式,积极扩大“信阳虾稻米”在国内外的影响。
附件:各县区2019-2022年虾稻米产业发展规划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各县区2019-2022年虾稻米产业发展规划
(单位:万亩)
年份 县区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浉河区 | 0.2 | 0.5 | 0.7 | 1 |
平桥区 | 1 | 2 | 3 | 4 |
罗山县 | 3 | 6.5 | 11 | 13 |
光山县 | 5.8 | 9 | 11 | 15 |
潢川县 | 16 | 22 | 30 | 37 |
新 县 | 0.3 | 1 | 1.3 | 2 |
商城县 | 1.7 | 4 | 6 | 7 |
息 县 | 2.8 | 8 | 10 | 11 |
淮滨县 | 3 | 5 | 8 | 10 |
固始县 | 6.2 | 8 | 9 | 10 |
合 计 | 40 | 66 | 90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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