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索 引 号 | -1102-2018-12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23日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2018年07月30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信政〔2018〕12号 | 时 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