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重点项目政务督查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 知
信政办〔2018〕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重点项目政务督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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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101-2018-40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信政办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19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重点项目政务督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信政办〔2018〕40号 | 发布时间 | 2018年05月03日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重点项目政务督查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 知
信政办〔2018〕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重点项目政务督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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