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信阳市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索 引 号 | -2101-2018-7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17日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2018年05月03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信政〔2018〕7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信阳市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