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我办拟定于2018年1月下旬召开信阳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参与人名额、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予以公告:
一、参会名额
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8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8人(涉及调价的县,原则上每县(区)必须有一名听证人参加,听证参加人委托各县按照相关程序推荐产生)、经营者参加人3人、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1人、政府相关部门1人、市消费者协会1人。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6名、新闻媒体参与人3名。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自愿报名,以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委托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推荐产生。
3、其他参加人由市物价管理办公室聘请。
4、旁听及新闻媒体参会人员按报名顺序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三、听证参加人应具备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长期居住在我市(含各县);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
四、报名办法
县(区)消费者参加人到当地价格管理部门报名,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参与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件及其他有效证件,于2018年1月10日前到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房地产价格管理科报名。报名地点:南湖路106号(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3楼)。
联系人:徐其新 联系电话:0376-6320809。
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