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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01-2017-46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06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扩展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文 〔2017〕46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扩展项目的通知

信政文 〔2017〕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四批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见附件1)和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见附件2)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也是历史的真实见证。它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维护着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各县、区和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利用工作,为信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批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2.信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名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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