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信阳市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信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存在疑问,请联系: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络管理科,电话0376-6366235。
一 、概 述
2012年是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全省推动中原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响应勇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先锋的号召,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情况
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条例》要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市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78个单位(部门)中,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据统计,全市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共768人,其中专职人员256人,兼职512人,从人员配备上很好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信息进一步进行认真梳理,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对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进一步进行认真梳理,对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并不断细化;全面完善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基本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澄清、新闻发布、社会评议等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疑难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已制定了《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信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和《信阳市对违反公开工作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和办法。
(三)业务培训情况
2012年初,我市召开了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及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会,市政府秘书长亲自到会并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5月24日下午,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立即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精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信阳市常务副市长冯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后,市政府办公室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市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条例》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公开制度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学习和讨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有序进行。
(四)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和政府网站考核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12〕194号),去年底,市政府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活动,此次网上评议的结果都在满意及以上,无不及格情况。
(五)推动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5月24日下午,召开了中央、省、市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文件精神,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等八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市根据会议精神制定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2〕87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2〕78号文),对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了11个牵头单位。但从市政府办公室检查的情况来看,有些单位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存在畏难情绪,以应对检查为目的,敷衍了事;相关制度依然不够健全,各单位工作进展也不平衡,有些单位工作开展不够理想;一些涉及政府管理运行的信息公开事项如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公开等,还需要深入推进;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如食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部分单位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等现象;总体上来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把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据统计,2012年度,全市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及市政府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05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4939条,占20.73%;法规文件类12537条,占17.39%;规划计划类1864条,占2.59%;行政许可类9563条,占13.27%;其他33152条,占46.01%。
全市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及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055条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50812条,占70.52%;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662条,占0.9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5826条,占8.09%;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2360条,占3.28%;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12395条,占17.2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全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共341件,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受理86件,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受理255件;均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答复了当事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信阳市政府及各部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而被申请行政复议,亦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市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元。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政府及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收费总数为0元。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部门思想认识上重视不够,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差距较大,有些部门开展不够理想;三是部分单位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继续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开权利人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相结合。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三)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增加受理点,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附件:2012年度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2年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小计 | |||
一、 主动公开情况 | |||||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72055 | |||
其中:1、机构职能类信息数 | 条 | 14939 | |||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条 | 12537 | |||
3、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 条 | 1864 | |||
4、行政许可类信息数 | 条 | 9563 | |||
5、其他类信息数 | 条 | 33152 | |||
其中:6、通过网站公开数 | 条 | 50812 | |||
7、通过公报公开数 | 条 | 662 | |||
8、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数 | 条 | 5826 | |||
9、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数 | 条 | 2360 | |||
10、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数 | 条 | 12395 | |||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341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书面申请数(信函、传真) | 件 | ||||
3、网上申请数(包括电子邮件) | 件 | 341 | |||
4、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
(二)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341 | |||
其中:1、已主动公开 | 件 | 341 | |||
2、依申请公开 | 全部公开 | 件 | 341 | ||
部分公开 | 件 | ||||
3、不予公开 | 件 | ||||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 件 | ||||
5、信息不存在 | 件 | ||||
6、其他 | 件 | ||||
三、举报、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一)举报情况 | 0 | ||||
1、受理举报下级行政机关数 | 件 | 0 | |||
办理数 | 件 | 0 | |||
2、本机关被举报数 | 件 | 0 | |||
(二)行政复议情况 | |||||
1、本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2、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三)行政诉讼情况 | |||||
1、本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2、下级行政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四 、其他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
1、本机关工作人员数 | 专职 | 人 | 4 | ||
兼职 | 人 | 1 | |||
2、下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数 | 专职 | 人 | 256 | ||
兼职 | 人 | 512 | |||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 万元 | 105 | |||
(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 |||||
其中:1、举办各类培训班 | 期 | 10 | |||
2、培训人员 | 人次 | 600 | |||
说明:1. 第一、二项填写内容为省辖市政府(含市政府部门及各县区)、省政府部门(含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
2. 第三、四项中的 “下级行政机关”, 省辖市政府填写内容为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数据,省政府部门填写内容为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
3. 第二项依申请公开有关数据为按照《条例》规定确属公开政府信息并登记在案的有效申请。
4.第一项“主动公开情况”1-5为发布信息的性质类别,其之和等于主动公开信息的总数;6-10为发布信息的载体和渠道,其之和也等于主动公开信息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