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管理中心:
为确保信阳市南湖路原地建预制厂区域旧城综合改造房屋征收工作依法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18年4月2日。
二、市房产管理中心、项目征收单位要细化征收补偿方案,严格依法征收,在确保程序、补偿安置到位,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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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801-2017-26 | 成文日期 | 2017年03月06日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 2017年03月13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信阳市南湖路原地建预制厂区域旧城综合 改造房屋征收实施期限延期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信政办〔2017〕26号 | 时 效 |
市房产管理中心:
为确保信阳市南湖路原地建预制厂区域旧城综合改造房屋征收工作依法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18年4月2日。
二、市房产管理中心、项目征收单位要细化征收补偿方案,严格依法征收,在确保程序、补偿安置到位,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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