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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202-2017-6 成文日期 2017年02月16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01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调整证明事项的决定
发文字号 信政〔2017〕6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调整证明事项的决定

信政〔20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0号)要求,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证明事项27项,其中取消14项,调整为政府部门内部征询13项。

对取消调整的证明事项,各级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提供证明。对政府部门内部征询事项,接受征询的单位应当自收到征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证明事项的单位不得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任何证明材料。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从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深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盖章环节,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附件:1.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证明事项

            2.无证明事项单位名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7216

  

 

附件1

                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证明事项

 

序号

部门

证明材料名称

涉及的事项

清理规范

 

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企业无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证明

零售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审批

取消

2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82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零售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审批

取消

3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企业无未结案件或尚未履行处罚的证明

零售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审批

取消

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诚信证明

外地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信用登记

取消

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项目招投标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工程项目招投标

取消

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证明

工程项目招投标

取消

7

市公安局

公民姓名、曾用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户籍所在地地址等公民身份信息证明


商业保险、医疗保险、新生学籍办理、银行卡开户、不动产登记、税务、工商等事宜

取消,法定证件即可证明

8

市公安局

公民户口迁移情况证明、住址变动情况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证明、注销户口情况证明

户籍办理等事项

取消,法定证件即可证明

9

市工商局

工商、税务、安全、卫生盖章

评比文明诚信商户

改为由工商部门向相关部门征询

10

市工商局

工商、税务、安全、卫生盖章

评比青年文明号

改为由工商部门向相关部门征询

11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验资证明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审批

取消

12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验资证明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取消

13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验资证明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和安装维修人员证书核发

取消

14

市国土

资源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采矿权许可(采矿权新立)

取消

15

市国土

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证明

采矿权许可

取消

16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符合产业政策证明

市长质量奖申报

改为由市质监局向市发改委征询

17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市长质量奖申报

改为由市质监局向市安监局征询

18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证明

市长质量奖申报

改为由市质监局向市环保局征询

19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市长质量奖申报

改为由市质监局向市卫计委征询

20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市长质量奖申报

改为由市质监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询

21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社会治安证明

市长质量奖申报

改为由市质监局向市综治办征询

22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无重大质量事故证明

市长质量奖申报

改为由市质监局内部征询

23

市房管中心

单身证明

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

改为个人出具承诺书

24

市房管中心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

取消

25

市房管中心

户籍证明

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

改为市房管中心向公安部门征询

26

市房管中心

住宅质量保证书

房屋初始登记

改为房管中心向房产开发公司查询

27

市房管中心

住宅质量使用证明书

房屋初始登记

改为房管中心向房产开发公司查询

 

 

 

附件2

                                   无证明事项单位名录(12个)

   

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市航务管理局 市地方海事局 市公路管理局 市盐业管理局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市地震局 市档案局 市审计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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