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信阳市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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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202-2016-177 | 成文日期 | 2016年12月28日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 2017年01月16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信政办〔2016〕177号 | 时 效 | 失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信阳市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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