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通告
索 引 号 -0202-2016-3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02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6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维护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息县至邢集段工程建设秩序的通告
发文字号 通告〔2016〕3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维护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息县至邢集段工程建设秩序的通告

通告〔2016〕3号

 

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息县至邢集段工程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工期为2016年11月至201911月。该工程开工建设对巩固我市全国交通枢纽地位、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为了维护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息县至邢集段工程建设秩序,确保该工程建设有良好的外部建设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高速公路征用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改变原有的地形地貌,不得增加新的建筑物和其它地面附属物。

二、凡在高速公路征地范围内的地面附属物(包括供电、供水、供暖、通讯光缆、电缆等)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拆迁完毕。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向施工单位收取各种杂费,严禁乱摊派、乱罚款、乱扣施工车辆、抢装抢卸、强买强卖等阻碍正常施工的行为发生。

四、严厉打击盗窃和哄抢建筑材料、破坏施工机械设备的违法行为。对围攻、谩骂、殴打工程施工人员的,当地公安机关要及时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阻挠工程建设,否则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