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信阳市价格执法工作动态
信阳市物价检查处
1、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统一部署,我处研究确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市县(区)联动、分级检查、重点督查的方法,与省同步安排市住建局、房管中心、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商检局、食药监局、海关、商务局、贸促会10家涉企收费单位为市直第一批重点检查对象。全市共组成检查组22个,主要检查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涉企收费行为。通过检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2、组织开展了驾校培训收费专项检查。10月中旬,针对市委督查室转至我办市民向省长信箱反映我市一些驾校收费较乱问题,我处研究安排集中开展一次驾校培训收费专项检查,市处派出5个检查组,对市区内12家驾校培训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调查澄清了事实,进一步推进了明码标价制度,规范了我市驾驶员培训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驾考学员的切身利益。
3、组织开展了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旅游局统一部署及省价检局的具体安排,11月中旬市处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我市各重点旅游景区首先开展自查自纠,派出2个检查组对南湾湖等景区进行了跟踪检查,派出1个检查组赴南阳市,代表省价检局对当地景区进行交叉检查,并配合平顶山市省检查组对我市景区开展的交叉检查。
4、组织开展了食盐、医药市场价格情况专题调研(查)。为了解、掌握我市食盐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为食盐价格改革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省价检局要求,7月下旬市处安排罗山、息县、潢川、浉河三县一区开展食盐市场情况调研,受领任务的县区派出检查人员,奔赴当地的盐业公司、农副产品或食品批发市场、食盐零售超市(商场)开展调研,深入了解食盐的批发、销售价格情况及消费者的感受,并按期填表上报。为掌握药品价格放开后医院销售药品价格现状及变化趋势,研究下一步医院药品销售价格监管方式方法,同时也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药品价格行为规则提供参考依据,根据省价检局安排,10月中旬市处召集市区内8家大中型医院召开药品价格波动情况调查动员会,要求8家医院学习文件政策,认真开展自查,随后市处派出检查组,抽查3家较大规模的医院和2家大型药品连锁超市进行同类药品价格比对,按期上报调查报告和调查表、调查问卷。
5、各县区聚焦本地民生价格热点、自行安排一批行业价费重点检查。平桥区组织开展了涉农、教育、医药价费检查;光山县对医疗、教育、房地产、资源性产品价费开展了专项检查;新县对涉农价费、驾校培训收费开展了专项检查;商城县对全县20个乡镇开展了涉农收费检查,对全县8所高中进行了教育收费检查,对全县有资质的驾校进行了培训收费检查。通过加大清费治乱力度,达到创优投资环境、助推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效应。
6、加强了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市处成立了市场价格监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场价格监查预案,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我处提前启动监查预案,召开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政策提醒会,组织全处检查人员对我市辖区内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含连锁店)、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景区、药品零售商店开展了拉网式市场价格巡(检)查。检查中,各检查组以推行明码标价制度为主要抓手加强价格监管,重在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确保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节假日期间乱涨价、乱收费引起市场价格波动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姑息,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给予公开曝光,规范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开展了春运市场价格检查。春运期间,市处按照省价检局和市春运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启动市场价格监查预案,整合市、县(区)两级检查力量,由处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分赴信阳火车站及信阳东站、市信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市弘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市公交公司、市内各出租车公司等市区内各交通运输企业,检查落实各售票窗口明码标价制度及客运票价执行情况,加大春运价格监管力度,重在打击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处办公室(举报中心)列出节假日值日表,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由于工作成绩优异,市检查处被市春运办评为2015年度全市春运工作先进单位,1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8、坚决遏制灾害天气及突发事件期间乱涨价势头。今年元月末我市突降大雪,城乡道路积雪结冰严重,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及个体司机趁机乱涨价,群众投诉反映强烈。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根据办领导的要求,我处紧急召开支部会,安排启动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多措并举及时遏制乱涨价势头:首先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上车跟踪、召开提醒告诫会等方式,对交通运输企业及个体司机进行政策警示,要求各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内部员工管理和价格自律,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合法诚信经营;随即成立检查组开展客运票价专项检查,各检查组深入交通运输企业经营场所及公交车、出租车站点,对企图趁机涨价的车主当场予以制止,将票价降到规定的范围,对发现的个别车主乱涨价行为我处依法从快从重给予处罚;同时处举报中心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值守人员准确记录、及时上报,带班领导第一时间安排检查力量快速查处举报案件。由于我们快速反应、处置得当,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此次灾害天气期间乱涨价势头得到及时遏制。
9、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评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价格诚信建设,构筑社会信用体系,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处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市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评活动,即以明码标价为切入点,开展“明码标价示范街”、“明码实价示范店”创建活动。为加强创评活动的组织领导,市物价办(市检查处)组建成立了市“价格诚信单位”创评领导机构,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审定工作,指导相关企业有序开展申报和评审工作。为使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处2次派出检查组对市区主要干道——东方红大道逐门逐店发放明码标价制度宣传单,通过政策引导、法规宣传,增强了经营者价格诚信意识,提高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性。
10、及时查处群众价格投诉案件。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健全了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规范了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程序,实现了“12358”四级联网,畅通了群众价格投诉渠道。我们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耐心答复群众政策咨询,及时查处价格投诉案件,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及时反馈落实结果,做到了件件须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我们按照反应快速、查处有力、反馈及时的工作要求,及时受理并稳、准、快地查处了一批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群众投诉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物价部门的社会知名度。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受理价格咨询871件,受理举报95起,调解群众价格矛盾57件,其中办结省长、市长信箱及各级转办件11起,实行经济制裁16.85万元,其中罚款8.1万元,退还消费者8.75万元。在国家发改委通报全国10月份不在线坐席情况时,我市市、县(区)两级在线率均为100%,为全省4个未被点名通报批评的市之一,得到省价检局的表扬。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