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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202-2015-110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02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3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15〕110号 时  效 失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信政办〔2015〕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夏收以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安排部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巩固禁烧成果,切实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认识。今年我省被纳入“京津冀一体化”大气治理范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我市在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县(区)被通报批评,个别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被省禁烧办、市政府约谈。我市即将进入“三秋”时节,秋季比夏季秸秆量更大,收种管理时间更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和践行“三严三实”的高度,立足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维护我市良好形象,认清当前秸秆禁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超前谋划,及早安排,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加强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履职尽责。各县(区)、乡(镇、办事处)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临一线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各地要建立“政府统一负责、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市县督导为主、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一要加强网格化布控。各地要严格实行县直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到位,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二要强化现场执法。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秸秆禁烧工作机构的权责、人员、车辆、资金、设备五到位。各级秸秆禁烧检查组、巡逻队要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坚守一线,对所辖区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防死守,严厉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在禁烧期间要常驻所包责任县(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巡查防控、查处打击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等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将以通报形式直接发到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手中。各县区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加强督导检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督查网络,确保督查实效。四要做好气象预警。各级气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禁烧工作期间极易引发农作物及其秸秆燃烧的极端天气,提前做出预警,及早、及时提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四、严格奖惩,强化监管问责。各地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要按照省政府要求,严格落实问责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实时通报、奖励先进等奖惩措施。同时,以省通报的火点数为依据,以县(区)为单位,发现1个着火点,由市政府对相关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发现2个着火点,由市政府约谈相关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发现3个以上着火点的,由市政府约谈相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责令分管负责同志在市广播电视台进行表态发言;发现5个及以上着火点的,按省政府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每发现一个着火点,在省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市财政部门再扣除相关县(区)资金5万元。

五、积极引导,抓好综合利用。各地要积极探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发展以秸秆为原材料的新型建材生产企业,动员、帮助企业及时做好秸秆的打捆、清运、收储及就近加工。各级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秸秆利用企业和农户,开展以秸秆粉碎还田为重点的秸秆综合利用。市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实行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的,市、县(区)财政各按照中央补贴标准的50%进行累加补贴。购置联合收割机粉碎切割装置的,市、县(区)财政各按照机具售价的20%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落实,具体补贴办法由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参照《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执行。二是对秸秆还田进行奖励。各县(区)政府要对实施秸秆还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由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制订,并报市禁烧办备案。市政府对全年省通报没有着火点且秸秆还田工作做得好的县(区),每县(区)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筹措落实。对全年省通报有着火点的县(区)不予奖励。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联合收割机、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引导安全加装使用粉碎切割装置、秸秆粉碎还田机,指导农机手根据当地实际对粉碎还田的秸秆进行深耕深翻覆盖。

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模式、好经验,宣传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和处罚措施。对禁烧工作不力的,要第一时间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早安排、早行动,将宣传内容制成宣传卡、明白纸,动员乡、村干部深入所包责任区域,发放到每家每户,强化舆论导向,提高广大群众的禁烧意识和参与禁烧的自觉性,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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