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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201-2015-86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08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30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15〕86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

信政办〔2015〕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15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凝聚共识,攻坚克难。要从鼓励创新、支持改革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好全市“三证合一”的推进实施,确保这一利国利民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由政府组织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协调,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协同推进“三证合一”改革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三证合一”登记受理专窗,配套相关设施,整合人员、经费和审批平台,实施流程监控,确保“三证合一”改革顺利推行。

三、联动办理,统一核发。由工商部门牵头,实行“一窗口”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办理,工商部门统一核发加载三号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通过互联审批业务平台及时将登记信息发送到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反馈至工商部门,对工商部门受理审查过的申请材料,质监、国税、地税部门不再重复审查。工商部门将企业申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与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共享使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分析解读、及时解答、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入调查、积极报道改革推进的情况和社会各界的反响,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晓,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推广,保障权益。各级各部门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要予以认可,注重推广使用,确保证照通行,保障市场主体真正从政府简政放权、部门职能转变中获得改革红利。

六、搞好衔接,深化服务。要做好后续配套衔接,不断跟踪服务,不断总结创新,密切关注国家层面关于“三证合一”改革的最新政策要求,解决好过渡期间出现的问题,把“三证合一”工作做细做实,让“三证合一”改革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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