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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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202-2014-148 | 成文日期 | 2014年12月11日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 2015年01月07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信政办〔2014〕148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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